办理条件:
在我市城镇拥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有居民家庭户口(散居户、空挂户或集体户除外)的人员,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可申请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
2.被投靠人《房屋权属证书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4.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5.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
办理流程:
填写信息→提交电子材料→审核→办理→结束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核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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