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申请、受理条件
1、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2、父母身边无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子女,准许一名已婚(离婚)子女,包括子女的配偶及未婚子女落户;
3、上述条件均含再婚夫妻且在沈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
办理依据
1、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1998〕41号);
2、沈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转市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口迁移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沈政发〔2004〕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分户口政策审批权限及工作时限的通知(沈公发【2008】207号)。
审批、办理要件
1、本人申请书;2、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3、婚姻关系证明;4、被投靠人户口簿、身份证;5、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人事档案等材料);6、落户地合法房屋手续、户主户口簿、身份证;7、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受理、分局审批
办理时限:30或4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无
所需填写表格:《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预约办理:无
网上申办: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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