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子女改变姓名的另一方不能拒付抚养费。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这个是司法解释的规定。支付孩子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方不得随意拒绝,但是直接抚养方也不得擅自更改子女的姓氏。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进行更改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一、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要?
父母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不直接抚养方一般应定期支付抚养费,其有一次性支付能力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具体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确定。协议不成的,交由法院判决。但是不管不直接抚养方采用何种方式支付抚养费,其都不能对抚养费的支付表示拒绝,因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其法定义务。
二、抚养孩子方是否有权更改孩子姓氏
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要更改孩子姓氏,需要父母进行协商,公安机关可以拒绝接受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即使改变了,对方也有权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因此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无权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理论上离婚后想合法改变孩子的姓氏,只能在协商的基础上协商改变。
三、女方交的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女方交的抚养费后来不给的,可以要求支付或者向法院申请执行。支付抚养费是未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法定义务。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抚养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全文61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