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能否签署集体劳动合同?
时间:2023-08-30 04:50:12 4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在企业中,各部门不能单独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相反,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此外,企业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在企业中,各部门不能单独签订集体劳动合同。相反,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此外,企业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

工会与用人单位如何签订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工会和用人单位就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安全卫生等事项进行协商后签订的合同。签订集体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工会与用人单位应当签订集体合同。那么,工会与用人单位如何签订集体合同呢?

首先,工会应当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集体合同草案。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草案后15日内未提出异议,否则视为同意。如果用人单位在15日内提出异议,工会应当及时作出答复,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其次,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集体合同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最后,集体合同应当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进行规定。如果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安全卫生事项,则应当补充规定。

集体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工会与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程序签订集体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工会与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程序签订集体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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