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利的一面
(一)劳动者取得赔偿
用人单位不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由此看来,若满10个月用人单位还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月数是10-1=9。
(二)劳动者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满一年还是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算是用人单位已经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以后若是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找合法的解除理由,否则就需要支付赔偿金,这对劳动者来说是比较有利的。
但是,这个有利的前提是劳动者没有故意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劳动者故意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而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二、有弊的一面
全文4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