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贸区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以下两大类,促进投资类的,企业或股东若有产业增值部分,此产业可以在五年内进行分期缴纳收益所得税,对于试验区内的高端人才或紧缺型人才,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分期纳税政策。促进贸易类的,对于在试验区以内的企业及其相关产业,可以享受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及其他优惠政策等。
自贸区将加强“反垄断审查”
自贸区内建立反垄断审查机制,也是浦东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一环。昨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透露,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中的先行先试和核心功能作用,本市将推出与之配套一系列体制机制。本市将推出的措施涉及—
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浦东新区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股权体系和适合科技企业轻资产特征的债权融资体系;推动设立专注于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科技创业投融资平台。
构建支撑创业发展的功能平台吸引和鼓励国内外知名机构、投资人在浦东设立标杆孵化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
促进上海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加快人民币在岸市场建设,助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以自贸区建设为契机,加快面向国家的金融市场平台建设。
加强自贸区内反垄断审查和安全审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行政垄断执法工作办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办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反垄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方案》等制度已出台,并将探索建立反垄断机构在自贸区内会商协调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以及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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