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公司解散呢?一般是指公司因发生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内而停止业务活动,最终失去法律人格的法律行为。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一类是强制解散;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一、该怎么注销公司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个原因,如公司管理不善、市场不佳等。原因、撤销等外部原因,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不续;
4、公司章程或者法律规定的解散原因;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撤销或者撤销后,应当撤销;
8、公司在向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前,必须依法清算公司,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结算公司事务、结算公司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等;
9、公司清算完成后,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
二、公司破产清算与解散清算的区别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三、企业清算的原因有什么
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包括如下:
1、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停止经营,需经股东大会同意,即取得全体股东的一致意见,最终出具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股东会决议是公司清算的主要原因之一;
2、公司宣布破产,公司破产是指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财务呈现负值。因此,企业破产一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即严重的经营损失,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简单地说,公司一直在赔钱,最终没有钱偿还债务;
3、政府命令解散公司。一般情况下,当公司有违法行为或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政府会要求解散。常见情况有: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公司注册时隐瞒相关信息、出租、伪造、出借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当政府要求公司解散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有:责令关闭、停产、停办、吊销营业执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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