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离婚孩子监护权属于父母,不因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一、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谁来实现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有父母行使,父母是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对于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
二、父母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是否合法
父母放弃对孩子的监护权是违法的。但监护权可以被法院剥夺或者变更。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依次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祖父母;
2、兄弟姐妹;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少年子女在校监护人是否是学校的
孩子在校的监护人不是学校,而是父母或者其他取得监护权的监护人。仅具有保护其在校期间安全的义务。孩子在学校就读期间,学校和老师只是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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