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行为应当严厉惩处。
1、对利用摘除节育环侮辱妇女、诈骗钱财构成犯罪的,私自为育龄妇女摘除节育环,不顾妇女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构成犯罪的;
以及借摘除节育环强奸妇女的,应分别依法以流氓罪、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或者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
2、伪造或变造节育证、生育证、婴儿死亡证、病残儿鉴定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出售牟利,情节较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事第一百六十七条伪造证件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3、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妨害公务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破坏计划生育违法所得和用于破坏计划生育违法活动的个人医疗器械、用具一律没收。
一、被强奸怎么办
强奸罪属于公诉罪名,被强奸了可以报警立案,由警方侦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的。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二、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但必须是未取得医生资格的人;
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公共卫生;
3、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摘除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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