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双江县的产假政策为正常产假98天,但最多可休158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云南省德宏州双江县的产假政策规定,正常产假为98天,但最多可休158天。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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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德宏州双江县的素材,正常产假为98天,最多可休158天。此外,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而女方则可以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则可以享受护理假30天。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另外,如果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则可以享受42天的产假。综上所述,双江县的产假政策较为严格。
综上所述,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也就是说,带薪休假。如果晚婚者是私营企业的雇员,老板也应当给他们婚假,假期时间和在国有企业一样。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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