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广西高考加分政策有哪些
《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整规范高考加分实施方案》规定:取消鼓励性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和完善扶持性的全国性加分项目,保留“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规范保留2项地方性加分项目(一)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总分加10分。(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总分加10分。并取消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考生加分等加分项目。
《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一)烈士子女;
(二)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三)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四)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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