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票据纠纷起诉后不能选择合同纠纷。为了节约司法资源,避免滥用司法资源,落实同案同判原则,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的诉讼,或对同一案件提起的诉讼不再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分别处理下列起诉: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通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根据法律规定,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通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案件,通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对判决、裁定、调解书中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再次提起诉讼的,通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允许撤回诉讼的裁定除外;
6、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允许离婚、调解、和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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