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向法院起诉时需要明确案由,目前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另一个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2、发生医疗纠纷向法院起诉处理时,必须要选择其中一个案由,一般情况下这两个案由都可以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主张的是违约责任,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主张的是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医疗机构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为医护人员诊疗护理的过失直接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我们建议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为案由来主张会更有益。
一、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二、医疗事故诉讼流程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
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时效内。
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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