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以及时间行使,没有约定的可以申请由法院判决行使的具体方式以及时间。
一、离婚判决中没有涉及探望权的该怎么办
离婚判决中没有涉及探望权的可以另行起诉。法律关于探视权的规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行使探视权需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吗
离婚后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具体探视方式和时间由双方本着孩子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可以起诉。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调解探视问题。如果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能够就探视时间和方式达成协议,法官将出具调解书予以确认。如果调解不成,法官会根据照顾孩子的利益来判断探视的时间和方式。在司法实践中,探视权法院不会规定得特别详细,通常只规定每几天的探视权。如果规定太详细,不够灵活,不容易执行。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法院中止探望权。暂停的原因消失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申请恢复探望权。探望权的本质不仅是对父母权利的保护,更是对孩子成长的关怀。如果以各种理由故意不让对方看孩子,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申请对方失信人名单,约束其履行合作义务。
三、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应怎样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的时间处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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