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过程中存在风险
时间:2023-05-08 00:00:08 26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陷阱一:开发商要求市民先在房屋收房单上签字,然后交钥匙,再安排工作人员看房;如果房屋出现问题,开发商要求市民先收房,然后安排专业人员处理这些问题。

提醒:市民可拒绝,不符合交房条件者不得入住。一旦市民接管了房子,就会认为房子没有问题。如果房子出了问题,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就变成了维修责任。陷阱二:部分开发商在市民提出房屋质量问题或延迟交房后,会对市民进行赔偿,但要求签订“开发商赔偿房屋问题,市民放弃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提醒:公众应警惕开发商玩弄“消费者放弃进一步索赔权”的把戏。当人们签署这份赔偿协议时,条款越详细越好。

陷阱三:开发商会在广告材料中形容楼盘漂亮、漂亮、完整。但一旦房间交付,情况就不是这样了。

提醒:要看清楚广告上是否标明“一切以合同为准”。如果有这样的条款,当实际情况与广告有较大差异时,开发商原则上可以免除责任。签订合同时,可与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注明房屋朝向、绿地、社区配套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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