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对违章建筑面积明确规定不予补偿,拆迁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而房地产的建筑面积、用途、建筑年代、结构等重要因素均依房屋权属登记的内容为准确性。
当产权登记面积与实际面积有误差时,应当如何认定?
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必备要件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人合法的身份证明,产权登记的面积以测绘的面积为准确性。如果房屋实际面积大于或小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规划的面积,产权证上的面积大于或小于房屋的实际面积等情况。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筑位置、范围、性质、建筑面积和建筑造型建设的建筑物属建章建筑,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拆迁时不予补偿。需要变更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当变更建设规划许可证,实际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误差的,应申请测绘,按测绘的面积进行房屋权属变更登记。
房屋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分为哪些情况
房屋面积小于实际面积分为以下情况:
1、在较小误差范围内如正负百分之一以内,视为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一致,买卖双方不再结算相关差价;
2、在买方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如正负百分之三以内,买卖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重新结算差价,多退少补;
3、超出上述合理范围的误差如正负误差超过百分之三视为卖方违约,买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卖方按合同退还房价及其利息,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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