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病假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依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享有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若医疗期满患者仍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病假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依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享有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间,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若医疗期满患者仍未痊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医 疗 期 满 未 痊 愈 , 解 除 劳 动 合 同 的 经 济 补 偿 如 何 执 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医疗期满未痊愈的劳动者可以享受由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医疗期满未痊愈的劳动者可以享受由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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