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转移担保物权应当怎么变
时间:2023-03-02 14:00:53 5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主债权转移担保物权也会一并转移,因为担保物权作为主债权的从权利在其转移的时候应当随之转移,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一、抵押权优先于债权吗?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抵押权属于物权,物权优于债权,具有优先性。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担保物权消灭的因素有哪些

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

1、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属于从权利,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亦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担保物权的消灭既可以基于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其消灭的情形。

三、如何破产重整债权人

破产重整的债权人,可以对享有担保物权的财产进行一个优先的受偿,然后在受偿以后,如果还没有清偿完的话,那么未清偿的部分就会成为普通的债权。在我国的相关的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说没有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的时候就被视为已经到期,因为债权到期了,所以债权人就有权利要求债务人来履行其他清偿的责任,而且要求保证人要承担保证的责任。而债权又分为担保物权的债权和普通的债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对担保的财产进行一个优先的享有的权利;普通债权的债权人则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一个清偿顺序的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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