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违法的遗嘱公证,撤销起来为什么这样难?徐飚一脸无奈。身为法官的徐飚如今自己正陷入一场遗嘱纠纷之中。
让徐飚气愤难平的这份遗嘱公证,是北京市朝阳区公证处1999年8月27日作出的。作为从事了20多年审判工作的法官,徐飚认为这份公证书之所以应当撤销,最明显的一个事实是,这份公证书的形成历时五年多(立遗嘱人在此间去世),从1999年8月27日到2004年10月12日,创造了公证史上的奇闻。
面对徐飚的质疑,北京市朝阳区公证处承认遗嘱公证原件上的见证人是5年以后补上的,但不承认是造假。而朝阳区公证处的主管部门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认为公证处违反了公证程序,但可以补救。到了北京市司法局,朝阳区公证处的行为就只是一个错误了。也就是说,北京市两级司法局,都不同意撤销这个遗嘱公证。更让徐飚吃惊的是,他的同行、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主审法官也认为虽然公证处在办理遗嘱公证时违反了公证程序,但违反公证程序并不必然导致公证书被撤销,从维护业已形成的稳定的法律关系出发,公证书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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