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么处分按份共有
处分按份共有是:共有人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形下,我国《民法典》对按份共有物的处分问题上兼顾效益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对共有物的处分问题上,实行“绝对多数决”原则。即: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即可处分共有物。传统民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规定只有在全体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对共有物进行处分。
二、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期限
在按份共有人之间就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限有约定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根据其约定加以处理。如果按份共有人之间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也应当有一个合理的期限。对此,行使期限过长,商机稍纵即逝,不利于保护转让人的利益;期限过短,会使优先购买权人缺乏必要的考虑和准备时间。
三、按份共有人有什么权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的权利。
按份共有人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实质上就是退出按份共有,将自己的财产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来。
2.转让自己份额的权利。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之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所谓优先购买权,是指按份共有人之一在出售自己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按照优先购买权,按份共有人之一在出卖自己的份额时,应将出卖的意思及出卖的条件通知其他共有人。
全文5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