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一、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可以通过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在的仲裁委员,进行申请仲裁。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的时间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申请。除非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是有其他正当的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时效,仲裁委员将不进行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二、劳动仲裁有时效?
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出劳动仲裁的一方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是有不可抗拒的或者其他正当的利益,否则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是不予受理的。
三、如何达到劳动仲裁受理条件啊?
劳动仲裁受理案件,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申诉人必须是与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必须是劳动争议。如果不是劳动争议,而是民事、经济纠纷,或者是劳动保障行政纠纷,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3、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必须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4、必须向有仲裁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5、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依据。
6、除非遇到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申请仲裁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
7、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备齐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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