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会区古井镇某五金加工店员工黄小玲(化名)工作期间,不慎被重物砸伤,造成双腿出现不同程度的骨折和挫伤,住院期间治疗费由雇主崔国明(化名)支付。出院后,黄小玲要求崔国明支付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13万元。崔国明认为数额巨大难以承受,拒绝了黄小玲的赔偿要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新会区古井镇人民调解中心求助。
各方诉求
黄小玲:我的情况属于工伤,依法有权取得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等。
崔国明: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支付了,拒绝支付赔偿金。
调解现场
你只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我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该怎么办呢?你必须按照工伤的标准赔偿。黄小玲表明了立场。
你住院期间的费用我都已支付,现在还提出巨额的赔偿,以我这间小型五金店的效益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我无力承担。崔国明埋怨道。
我的双下肢不但动了2次手术,而且还急需后续治疗,我将很长时间不能工作。没有收入,我怎么维持生活?不论什么理由,你都必须承担责任。黄小玲情绪有点激动。
古井镇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谭社畔首先劝导雇主崔国明:据我了解,你并未为黄小玲缴纳工伤保险,而她在工作期间受伤,你应依法以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我清楚我的法律责任,我也愿意作出赔偿,但她要适当降低赔偿金额。崔国明无奈地说。
看到崔国明的态度有所软化,谭社畔转而向黄小玲解释有关工伤的流程并耐心地劝导道:你现在当务之急是继续接受治疗,因此,得到继续治疗的资金尤其重要。而相关工伤认定和索赔的程序有可能十分漫长,这不利于你的继续治疗。依我看,你们通过协商缩小分歧才是双赢的结果。
我无心也无力纠缠于工伤的诉累当中,我希望接受后续治疗,尽快康复。如果通过调解可以让我及时地拿到赔偿款,我愿意适当降低赔偿金额。黄小玲也作出了让步。
达成协议
1、崔国明赔偿黄小玲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10.3万元;
2、黄小玲不再就本次事故追究崔国明的其他赔偿责任。
调解员提醒
在工作中遭遇工伤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但工伤却时有发生。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损害赔偿追索等流程往往需时颇长,而且用人单位也不一定配合,受伤员工维权成本高。而选择人民调解解决工伤纠纷,在调解组织中立、客观的调处下,通过法律解释、利弊分析、情理说教等手段,缩窄纠纷当事人的分歧,这种方式既不伤双方和气,又较高效、快捷地解决纠纷,有效地维护着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车祸索要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肇事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首先,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其次,人身损害的赔偿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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