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会区古井镇某五金加工店员工黄小玲(化名)工作期间,不慎被重物砸伤,造成双腿出现不同程度的骨折和挫伤,住院期间治疗费由雇主崔国明(化名)支付。出院后,黄小玲要求崔国明支付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13万元。崔国明认为数额巨大难以承受,拒绝了黄小玲的赔偿要求。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新会区古井镇人民调解中心求助。
各方诉求
黄小玲:我的情况属于工伤,依法有权取得后续治疗费和护理费等。
崔国明:住院期间的费用都支付了,拒绝支付赔偿金。
调解现场
你只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我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该怎么办呢?你必须按照工伤的标准赔偿。黄小玲表明了立场。
你住院期间的费用我都已支付,现在还提出巨额的赔偿,以我这间小型五金店的效益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我无力承担。崔国明埋怨道。
我的双下肢不但动了2次手术,而且还急需后续治疗,我将很长时间不能工作。没有收入,我怎么维持生活?不论什么理由,你都必须承担责任。黄小玲情绪有点激动。
古井镇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谭社畔首先劝导雇主崔国明:据我了解,你并未为黄小玲缴纳工伤保险,而她在工作期间受伤,你应依法以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支付赔偿金。
我清楚我的法律责任,我也愿意作出赔偿,但她要适当降低赔偿金额。崔国明无奈地说。
看到崔国明的态度有所软化,谭社畔转而向黄小玲解释有关工伤的流程并耐心地劝导道:你现在当务之急是继续接受治疗,因此,得到继续治疗的资金尤其重要。而相关工伤认定和索赔的程序有可能十分漫长,这不利于你的继续治疗。依我看,你们通过协商缩小分歧才是双赢的结果。
我无心也无力纠缠于工伤的诉累当中,我希望接受后续治疗,尽快康复。如果通过调解可以让我及时地拿到赔偿款,我愿意适当降低赔偿金额。黄小玲也作出了让步。
达成协议
1、崔国明赔偿黄小玲后续治疗费、护理费等10.3万元;
2、黄小玲不再就本次事故追究崔国明的其他赔偿责任。
调解员提醒
在工作中遭遇工伤是大家都不愿看到的,但工伤却时有发生。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损害赔偿追索等流程往往需时颇长,而且用人单位也不一定配合,受伤员工维权成本高。而选择人民调解解决工伤纠纷,在调解组织中立、客观的调处下,通过法律解释、利弊分析、情理说教等手段,缩窄纠纷当事人的分歧,这种方式既不伤双方和气,又较高效、快捷地解决纠纷,有效地维护着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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