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与担保
时间:2023-06-09 09:35:30 1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不安抗辩权情形后,当事人是否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对方提供担保,一直存在争议。我们认为发生不安抗辩权情形后,行使不安抗辩权一方当事人无权强行要求对方提供担保。理由:

1.从不安抗辩权的性质看,不安抗辩权属于抗辩权的一种,只有延期对抗请求权的功能,其作用在于延期履行债务,而请求对方提供担保,属于请求权的内容,抗辩权与请求权是直接对立的,因此,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无权向对方提出提供担保的请求。

2.提供担保为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的权利,并非义务。理论上一般认为,“盖他方为对待给付或提出担保,非为其义务,乃为一时对于抗辩之再抗辩之运用也①”。发生不安抗辩权情形,其法律后果为债务人有权中止履行债务,等待对方提供担保,对方没有提供担保和恢复履行能力时,可以解除合同。在对方提供担保后,则不安抗辩权消灭,先履债务一方应该继续履行。从法律规定来看,提供担保是后履行债务一方对行使不安抗辩权一方的抗辩权的抗辩,并非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的义务。提供担保既然为后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当一事人既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法院或仲裁机构不能强行进行干预,责令其提供担保。

3.法院或仲裁机构责令对方提供担保,违反合同自由原则。后履行债务一方当事人为其履行债务提供的担保,该担保性质为意定担保。意定担保实质是一种合同关系,合同关系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原则,法院或仲裁机构责令对方提供担保,是强行在行使不安抗辩权一方当事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设立担保合同关系,违反了合同自由原则。

全文6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不安抗辩权 最新知识
针对不安抗辩权与担保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不安抗辩权与担保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