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村宅基地买卖转让以后能要回。农村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对宅基地只具有使用权,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非法买卖宅基地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
一、房屋卖了后宅基地该归谁
房屋转让,但是宅基地的所有权并没有改变,房屋转让之后,发生的也仅仅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转让,所以宅基地依旧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同时由于地随房走的原则,在房屋转让、出售之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也会随着房屋权益的转变而发生转变,其所有权应当属于被转让人所有。
如果在宅基地流转过程中违反了国家的规定,农村集体组织将会收回其宅基地。
比如以下几类行为:
1、违规违法买卖土地。
2、流转空闲宅基地。
3、转让未获得使用权的宅基地。
二、土地征用后宅基地确权对房屋补偿还有补偿吗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福利性。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应积极予以利用。对于权利人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应视为其对权利的放弃。为有效利用土地,应由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收回。对于收回的宅基地,如已经办理过确权登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农户再申请宅基地建房时,重新依照审批程序批准,待房屋建成并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登记发证。但对其所建造的房屋原则上是不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的,其他人只能通过继承房屋的方式间接取得房屋存续期间的宅基地使用权。
三、宅基地房屋遗嘱的内容有哪些
不能,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首先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第二,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但是,存在特殊情况,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对宅基地上所造房屋的继承将会导致其对宅基地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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