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合同无效。
一、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因此,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订的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销售商品房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什么情形可以收回购房定金
以下情形可以收回购房定金: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无效;
2、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谎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定金外,还应赔偿购房者利息等资金损失和其他相关财产损失;
3、开发商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双方只约定买受人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退还交付的定金。买受人可以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该协议,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支付的定金。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表现情形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出卖人剥夺了共有人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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