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不见了怎么补办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期满后,拿着声明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2.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法律是保护的,因为购房者的过失,造成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一张就可以;
3.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行为人的购买合同丢失,只要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
二、购房定金合同和房屋购房合同的区别
购房定金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交付定金就成立生效。房屋购买合同是对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进行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的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成立生效。
三、购房人何时可解除购房合同
以下情形购房人可解除合同: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的;
3.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不能修复或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不能依约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6.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全文70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