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最新规定收养人要满足什么条件
第一,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一)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四)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第二,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第三,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第五,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二、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
首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方可。第二是必须年满35周岁,但领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岁以上。
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第三条是没有子女,但领养孤儿或者是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不受此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螃蟹蟹精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是只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义务的,也可以说一名健康的小孩。
三、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五)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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