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的“五证”是最重要的证明材料,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不过重中之重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将上述材料作为合同附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购房者购房商品房应注意什么
1、购房前应先验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
2、慎交定金,支付定金前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定金处理的充分必要条件,特别应在商品房认购书中明确约定,非买受人原因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应无条件返还定金。
3、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前,应要求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详阅其中是否有不公平条款或与自己购房意图不符的条款,如无异议,应要求复印作为认购书附件,以免将来正式签约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内容产生不必要的纷争。
4、在商品房认购书中应约定开发商擅自将商品房另售他人的赔偿条款。
5、全面理解开发商的广告宣传,谨防广告宣传的误导,避免为不具法律效力的要约引诱所惑,埋下日后纠纷的引子。
6、对商品房的质量、交房条件、交房期限、购房贷款事宜、基础配套设施、办证期限、办证费用等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显示,避免以后开发商推诿扯皮。
7、对开发商的违约情形及赔偿责任,应采取列举的方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详细说明,坚决杜绝模糊性的表述,避免日后产生模棱两可的理解。
开发商捆绑销售购房者怎么办
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正式合同时,都被要求签订装修合同或绑定车位。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后,应当履行认购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得设置履行认购协议的前提条件等障碍。如果认购协议约定不明确,设置了绑定车位、绑定装修等捆绑销售的预设条件,开发商拒绝追索的,属于开发商违约或不可归责于双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退还定金。
全文7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