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单位应一次性赔偿工伤是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4-21 14:42:30 44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前下发《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通知》,围绕工伤争议处理的各个环节,对工伤职工劳动关系的确认、工伤待遇争议、非法用工单位理赔等做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无工伤保险也可申请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其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待遇不落实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可向有管辖

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用工单位应支付一次性赔偿。非法用工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或者用工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残、死亡的,可以向单位所在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由用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全文6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直系亲属 最新知识
针对非法用工单位应一次性赔偿工伤是怎么规定的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非法用工单位应一次性赔偿工伤是怎么规定的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