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赠与过户后赠与人能反悔吗
在考虑房产赠与过户后赠与人能否反悔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参照《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即房产完成过户之前,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2.但这里存在一些特殊性质的情况,如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这些情况下赠与是不可撤销的。
因此,在房产赠与过户后,若赠与合同未经公证,且不具备上述特殊情况,赠与人理论上是有可能反悔的。
二、协议离婚赠与子女房产反悔
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情况下赠与人是否可以反悔呢?答案是一般情况下不可以。
1.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和单纯的财产赠与不同,它往往与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紧密相连,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
2.如果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离婚协议的其它内容已经履行,那么应当视为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这种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3.如果在订立离婚协议书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但人民法院在审理后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三、赠与合同赠与人反悔可否
赠与合同的赠与人是否可以反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1.《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者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那么赠与人是不能反悔的。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也可以撤销赠与。
但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因此,在签订赠与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约定相关条款,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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