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指的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而劳动法意义上的经济补偿有两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和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因此对于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该根据上述两种标准来进行补偿和维护。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4、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无十二个月的限制。5、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6、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7、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这就意味着经济补偿基数包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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