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45条,撤销发布2431条。其中,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3条,撤销1条,占-0.01%;机构职能类,撤销119条,占-1.22%;规划计划类35条,占0.36%;行政职责类撤销439条,占-4.5%;业务动态类10269条,占105.38%。
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771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597人次,占总数的63.81%;电话咨询3164人次,占总数的36.07%,网上咨询10件,占总数的0.11%。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608件。其中,当面申请3911件,占69.73%;以传真方式申请2件,占0.03%;以互联网方式申请72件,占1.28%;以信函形式申请1634件,占29.13%。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预审、征地批复、土地一级开发授权批复及相关内容,土地权属登记情况及政策信息、土地利用及出让相关材料等内容。
(二)答复情况
本局2015年度共答复5103件,其中:
同意公开2811件,占55.13%;
同意部分公开9件,占0.17%;
不予公开29件,占0.56%;
信息不存在的1889件,占37.01%;
非本机关掌握的85件,占1.66%;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43件,占4.76%;
非政府信息的34件,占0.66%;
已主动公开的3件,占0.0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局2015年共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费、复印费6985.60元,对特殊困难申请人减免568.50元,对政府信息的邮寄费用全部免收。
三、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得到有效落实。对2008年至2015年共1700余个征地项目信息进行系统公开,实现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搭建和信息整合统一管理。
突出了三个特点:
一是内容全面,在公开征地批复基础上,充实了一书四方案、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征地公告、征地结案等五项内容;
二是查询便捷,以批复号为索引整合项目分散信息,提供按批准文号、项目名称、用地位置、用地单位等字段组合查询功能;三是安全规范,通过对公开文件隐私信息技术处理,保证了政府信息的安全性和严肃性。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着重落实国土资源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部门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利用网络、微博等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增设不动产登记、土地市场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群众关心内容,加强国土资源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
三是加强网站群栏目建设,调整精简栏目结构,及时更新栏目内容,突出土地与矿产业务,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功能,方便群众查询,提升网站群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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