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拆迁人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洽谈,并不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导致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有些承租人以为只要拒不搬迁,强硬到底,拆迁人就奈何不得,其实,这种作法并不可取。因为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人即有权对房屋实施拆迁,如承租人拒不配合,可能会面临强迁。
所以,承租人可以直接就承租合同纠纷问题以房屋所有权人为被告,以拆迁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这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冻结拆迁人应当给付的补偿款,拆迁人和拆迁管理部门不能将补偿款直接给付承租人。然后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商品房的承租人应当及时进行证据保全,以备发生争议时保留相关证据。
企业拆迁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为有效维护自身拆迁补偿利益,在企业拆迁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对于补偿利益的冲突应当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行动和规划,做到心中有数,充分争取自身利益。对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需要注意:第一、企业拆迁与非企业拆迁有所不同,企业拆迁中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多种合法补偿项目,价值不菲。第二、企业拆迁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的补偿首先遵守意思自治,如果双方在转租合同中对于拆迁补偿的分配已有约定的,这种约定视为法律规定并应当被尊重(当然前提是合同有效和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第三、在承租人与次承租人没有事先约定或事后补充约定的情形下,应当遵守法律规定,尽管法律规定并不一定完善。第四、拆迁中承租人与次承租人必然发生利益冲突,通常情形下承租人居于主动地位,次承租人居于被动地位,但这种地位并非一成不变的,可因二者的博弈而转换,博弈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法律手段为主的各种手段。第五、为争取有利地位和获取合法利益,必须在拆迁前多做准备,做到未雨绸缪,在实现分配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才能在实际拆迁时维护和争取更多补偿利益。第六、拆迁中面临的主体和事项较多,要多做沟通协调,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第七、拆迁涉及的专业知识较多,要善于向专业人士学习和请教,不要盲目签订各类协议,以免置自身于不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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