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争议纠纷的都是因为劳动者及其家属方认定所受伤害是工伤,而单位及公司方却认为不是工伤,希望可以减少赔偿损失。所以闹上法庭,根据诉讼法的举证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单位要举证证明劳动者所受的伤害不是工伤,法庭若认为单位出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不是工伤,那么法庭不会支持单位方的诉求的。
工伤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工伤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对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是否为工伤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对认为不是工伤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职工受到的伤害不是工伤,那么,用人单位的诉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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