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娩住院报销手续
参加居民住院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妊娠、分娩住院的不需办理社保住院登记手续,出院时垫付医疗费用给医院,自分娩后12个月内,提供以下资料到就近社保局办事处办理零星报销:
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盖有医院相关印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盖有银行印章的卡号账号对照证明);
6.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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