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居民医保零星报销手续
参保人在医院收费处未能办理现场即时结算,而办理零星报销的,出院后3个月内带以下资料到就近社保局办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受理后社保局于40个工作日内将报销金额划付到参保人提供的账户上。带备资料包括:
1.住院收费收据(发票)、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并盖有医院相关印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尚未领取的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顺德农商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或盖有银行印章的卡号账号对照证明);
6.市内已联网的定点医院须提供《佛山市参保人员特殊情况就医审核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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