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就是负数发票,开具的金额负数的发票。由于是冲账用的,要使得原来的正销项值减小或变为
0,于是红票额在记账时记销项负数值,所以又叫做负数发票。不过红字专票并不需要认证,因为企业开具红字专票前就已经请示了税局,征得了税局的同意。
一、增值税抵扣还需注意:
还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红字发票的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故我们得出结论在2016年8月1号之前,对于超过180天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系统无法开具红字发票的,但2016年8月1号之后,只要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冲红的条件,无论是否在180天内认证,系统都可以填写信息表,即都可以开出红字发票。
二、红字发票怎么开
当开票当月作废发票的时候,可以直接将发票作废即可,当跨月以后,就只能给开具红字发票进行负数冲平。增值税专票由于有抵扣有效期限,当发票需要作废时一定尽早进行冲销,在开票系统中操作如下:如果在多台电脑上使用开票税盘,为了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先同步税盘发票信息。发票管理——发票修复——增值税专票/普票分别修复。请注意修复选择的时间区间稍微大一点。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填开'中可以选择是购方还是销方,一般情况下如果购方已经进行了抵扣则由购方开红票,未抵扣由销方开红票。我的发票未抵扣所以选择销方,录入发票信息查找到发票,并有信息提示是否可冲红。系统会自动引入发票信息,需核对发票金额税额等与原发票是否一致。如果没有引入信息,可能是第一步发票信息未同步。也可手工录入信息,一定确保信息金额一致。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上传,“审核通过”可进行下一步。如果未通过需要仔细检查发票是否重复申请冲销,信息是否正确,对方是否已抵扣等。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下载'界面将第3步生成的红字信息文件下载保存到电脑上,准备开具红字发票。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导入开具”,将第4步导出的信息文件选中导入,导入后将票面不完整的信息(比如地址电话等)补充完整,打印发票。如果是普票需要红冲则比较简单了,直接在“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普票填开”中,上方导航栏“负数”——“手工开具”,录入原发票信息,然后开具红票即可。
三、客户不付款可以冲红发票吗?
不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认证期未认证的,不得再认证抵扣,也不得申请红字发票。已经认证的,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没有时间限制。认证期原来是180天,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变为3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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