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助项目
一是全市微型企业招用城乡劳动力,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微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相关社会保险补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是微型企业社会保险的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个百分点计算,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三是微型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半年申报一次,
二、哪些种类的微型企业可以补贴
为加强行业引导,扶持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失业人员、军队复员人员等四类重点人群创办的科技创新、电子商务、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特色效益农业等五大市级鼓励类和各区县确定的鼓励类行业微型企业,设立登记满2个月后,可申请5万元以内的创业补助(以前为财政补助资金)和最高15万元的创业扶持贷款。
微型企业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登记制度改革中的注册资本认缴制、先照后证等放开类政策,和其他企业一样,登记资料备齐后即可申请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享受两年免费代账服务、6个月经营场所租金补助、不超过1万元的电子商务运营补助、5万以内的信用保险补助、最高2万元最长2年的水电费补助、10万元以内的技术设备购置补助、每年最高3万元的展位费补助和3000元以内的会展交通费补助、以及税收补贴、免费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暂免征收两年的工会组织经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减负类政策。微型企业还可享受商业贷款贴息、小额担保贷款、政府采购支持、产业引导基金等解难类政策。创业培训、后续培训、成长壮大扶持等引导类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在新增后续补贴政策中,微企每年可任意选两项申请扶持补贴,但每项政策仅可享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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