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昨日从广东省国税局获悉,前三季度,广东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270.50万户(不含深圳,下同),累计减税65.83亿元,优惠户数和减免税额均实现了大幅提高。
除了增值税的优惠外,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小微企业也获得了红包。今年4月国务院推行六项减税政策,其中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享受20%优惠税率减半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今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围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按20%的税率减半征收,相当于较去年减少约7.5万元税收成本,企业税负压力大大减轻。”**文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小姐认为税收政策产生了“乘数效应”,企业可以将节省下的成本充盈到技术设备升级与科研团队壮大的流动资金池中。
“今年下半年起,我们将招工底薪从3950元提高到4300元,吸引更多专业、稳定的员工加入。”广州市**美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梁小姐介绍,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4.4万元。得益于新政的实行,公司首次“入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今年1~9月份企业所得税减税4.59万元,这为公司提高人员福利待遇提供了资金支持。
据广东省国税局统计,前三季度,广东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270.50万户,累计减税65.83亿元,优惠户数和减免税额均实现了大幅提高。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共42.5万户,累计减免企业所得税29.8亿元,减税红利覆盖面更大更广,帮助企业资金运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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