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增值税税点降低:助力企业发展
时间:2023-07-05 19:12:21 2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如果小微企业不是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就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的;2.如果采购方是一般纳税人,需要销售方的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能到税局申请代开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

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增值税专票吗

个体户可以直接开具或到税务局代开专票。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当个体户是一般纳税人的时候,个体户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可。个体户也是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的;

个体户的年销售额超过5000000后,还会被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体户也要注意自己的开票行为。个体户可不要认为,自己可以随意开具发票。个体户如果有虚开的行为,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个体户是小规模纳税人。当个体户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时候,个体户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实个体户在开具发票方面,和企业的要求没有两样。个体户在成立的时候,也是可以领取税盘,开具发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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