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让和出售土地使用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格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格5%以上20%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和倒卖土地使用权属于什么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或者是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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