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职工如何鉴定劳动能力
1、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2、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三、人身损害赔偿能否使用劳动能力等级
人身损害赔偿与劳动能力等级不是同一个概念,分别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其鉴定结果也大相径庭,所以人身损害赔偿不能使用劳动能力等级。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有:
1.当事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后,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鉴定。
5.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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