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房产赠与有时效吗
是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继承存在一定时效性。
鉴于遗嘱继承实际上构成了财产所有权的转移过程,因此其效力自然也深受财产所有权效力的牵动。
为促进财产的流通与利用,避免让合法继承人安于享用既得权益而缺乏进取精神,国家对于遗产继承人所享有的继承权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期限,具体表现如下: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时限进行了明确规定,即受遗赠人须在得知自己被赠与遗产之后的两个月内,就是否接受该项遗赠做出明确的表示。
若逾期未做任何表示,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孙子可以继承房屋吗
若爷爷在生前已立下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规定将其所有的房产遗赠给孙子,而且孙子并未违反任何会导致其丧失继承权的相关规定,那么孙子便有权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获得爷爷的房产份额。
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由于孙子并非爷爷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因此通常情况下他无法直接从爷爷那里继承房产。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定继承过程中,若出现了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等特殊情况,孙子仍有可能通过这些途径获得爷爷的房产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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