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前三个月请假保胎,领导不予批准,该怎么办?
时间:2023-09-11 02:30:12 2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了如果单位领导不批准请保胎假,孕妇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正确答案为A。

在怀孕前三个月,如果单位领导不批准请保胎假,您可以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单 位 领 导 不 批 准 请 保 胎 假 , 如 何 维 权 ?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单位领导不批准请保胎假时,女职工可以依法维权。

首先,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单位领导不批准请保胎假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将会依法对单位进行调查,并督促单位依法批准女职工的保胎假申请。

如果单位拒绝或拖延批准时间,女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中,女职工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单位领导不批准请保胎假,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并依法享受产假。

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女职工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女职工可以提供证据证明单位领导不批准请保胎假,要求单位赔偿损失,并依法享受产假。

综上所述,单位领导不批准请保胎假时,女职工可以依法维权。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投诉,要求单位依法批准女职工的保胎假申请,并享受产假。

总之,单位领导不批准请保胎假时,女职工应该及时采取行动,依法维权。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投诉,要求单位依法批准女职工的保胎假申请,并享受产假。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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