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未完成,能否进行赠与?
时间:2023-07-07 18:45:29 11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可以签赠与合同。房屋的贷款没还清,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签订赠与合同,但房屋在贷款还清前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夫妻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房子怎么分

夫妻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房子的分配是: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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