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决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是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范本:
税不罚字()第号
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住址)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名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现查明:
(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经审查认为:(当事人)上述事实,行为违反了第条第款项的规定,本可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根据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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