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仲裁不立案的情况是什么?
1。申请人不具备学科资格。
2。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人不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申请人不是死亡员工的合法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范围。争议不属于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
5。申请仲裁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期限的。申请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劳动仲裁委员会就应当受理。不服的,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服或者逾期不作出裁决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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