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依法倒闭或者倒闭的,劳动者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劳动者不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或者还没有就业的,劳动者无法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怎么办
原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部门处理拖欠工资的流程如下: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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