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了房产税实施细则,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房产税夜袭,房价会下降55%!等待爆炸性标题的新闻接踵而至,也让众多房地产市场观望者暗暗庆幸,开始对手中拥有多套房地产的投机者略表同情。然而,当我们仔细欣赏宁夏公布的房产税政策时,我们发现这种房产税不是另一种房产税。房产税政策还是和国家之前颁布的房产税政策一样,需要缴纳房产税的对象还是商业地产,非商业地产还是免税的。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只有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在试行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政策。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和重庆市同日发布了《关于开展部分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个人住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对两市房产税试点范围、征收对象、税率、纳税人、应纳税额和免税面积进行了详细划定。
房产税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3、注意事项
(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3、投资联营及融资租赁房产的计税依据。
4、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的计税依据。
(责编:白芷)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